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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2012全文

第九条 用人单位欠缴工伤保险费的,欠缴前已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工伤职工和欠缴期间发生工伤的职工,其欠缴期间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付,补缴后由工伤保险基金补支。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中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或者未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职工支付费用。

《甘肃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2012年2月28日颁布,并于2012年4月1日实施。 甘肃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一条 根据***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按照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标准一次性计发十年。 第三十二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新工伤保险条例是为了建立全国统一的工伤保险制度,保障劳动者权益而制定的。下面是新工伤保险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2012全文工伤中因工受伤其间是否有工资

1、工伤包括下列情形:劳动者在单位上班时因工负伤;因工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在单位患上职业病的;或者按单位的安排出差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等。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工伤期间工资一般由本单位发放,由单位按月发到职工银行账户。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如果员工因为受伤住院而不能正常工作的,单位是需要支付员工在接受治疗期间的工资的。

4、若职工对于单位支付的停工留薪期工资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届时可以向工会组织申请调解。

甘肃省工伤保险条列是何时颁布的?从何时开始实施?

工伤保险条例的正式实施日期为2004年1月1日。工伤保险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院于2003年12月31日颁布的,自200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法律分析:工伤保险条例最早是2004年1月1日颁布实施的。已经2003年4月16日***院第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年7月1日前颁布,2011年7月1日实施。

保险小编帮您解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甘肃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

法律分析: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的时间是2004年1月1日,该条例是为了保障因工作而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济和经济补偿而提供的重要依据。

由甘肃省人民***颁布的《甘肃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自2012年4月1日生效,原《甘肃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已经失效)。

新工伤保险条例全文(建立全国统一的工伤保险制度,保障劳动者权益...

建立全国统一的工伤保险制度,保障劳动者权益 新工伤保险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工伤保险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该条例的出台,旨在建立全国统一的工伤保险制度,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建立健全工伤保险制度,首先就要把(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精神搞清,把《工伤保险条例》的主要内容搞清楚,用{工伤保险条例》精神,统一思想,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工伤保险制度改革。

自施行以来,对于及时救治和补偿受伤的职工,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对我国的劳动者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深远意义。

2012年工伤赔偿条例?

1、工伤死亡赔偿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费标准,为6个月的单位所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九级工伤一般包括以下几个赔偿项目:医疗费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3、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要求: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要求: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医疗待遇法律客观: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4、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参考2013年上年度即2012年劳动保险数据,计算的赔偿数额即为2013年工伤赔偿标准。

5、应该按赔付时的上一年度。如果赔付时,上一年度的数据出来了,就按上一年度的数据。否则就是再上一年度的数据。

6、没有,工伤赔偿标准中只规定了受到工伤的职工本人应获得的赔偿事项,对于工伤职工的配偶没有规定。

怎么估计工伤赔偿?希望有好心人能帮上忙,在此诚挚感谢!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2、一般享受12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标准与受工伤前的工资***标准一致,由用人单位支付。此外,在评定伤残等级后停止享受停工留薪待遇,即使没有享受到12或24个月。

3、你好,建议你首先和老板协商吧,给你提供一些资料。

4、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5、先进行工伤认定【肯定是工伤】,单位应在事故发生起30天内向当地社会统筹部门申报,单位不申报的,个人自事故发生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要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等级才能具体计算赔偿金额。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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